2019年职务犯罪包含哪些种类?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员工借助职务便利推行的贪污、纳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根据刑法规定应当遭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国内《刑法》关于国家员工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二类:
一是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含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纳贿罪,单位纳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是国家机关员工借助职权推行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具体包含的罪名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破坏选举罪。
2019年职务犯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
2、纳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
因纳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导致恶劣影响的;
强行索取财物的。
3、职务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4、挪用公款罪:
10000~30000以上,5000~10000元以上;
5、单位纳贿罪:
10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
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导致恶劣影响的;
强行索取财物的;
使得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职务犯罪和职务违法有什么不同?
职务违法是是违法的行为,而职务犯罪是是犯罪的行为,两者最为关键的不同是处罚的类形不同。
《中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员工借助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推广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职员,借助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职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员工借助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别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别人财物,为别人谋取利益的,是纳贿罪。
国家员工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些,以纳贿论处。